香港及澳門設立「2005年國家統一司法考試」考區、考場
司法部2005年5月24日發布公告,就2005年國家司法考試的有關事項做了具體說明。
6月1日至20日網上預報名
2005年國家司法考試網上預報名時間為6月1日至20日。實行網上預報名地區的報名人員可在上述期間內登錄司法部網站(網址:http://www.legalinfo.gov.cn)進行網上預報名。各地是否實行網上預報名,由省一級司法行政機關確定並公告。
2005年國家司法考試現場報名時間為7月1日至21日。已網上預報名的人員須在上述期間內到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指定的報名點進行確認不實行網上預報名地區的報名人員應當在上述期間內,由本人到戶籍所在市(地)司法行政機關指定的報名點進行現場報名。
2005年國家司法考試時間定於9月17日、18日
國家司法考試內容包括:理論法學、應用法學、現行法律規定、法律實務和法律職業道德。考試採用閉卷、筆試的方式。考試分為四份試卷,每份試卷分值為 150分,四卷總分為600分。試卷一、試卷二、試卷三為機讀式選擇試題,試卷四為筆答式實例(案例)分析試題(含法律文書寫作)。各卷的具體科目為:
試卷一:綜合知識。包括:法理學、憲法、法制史、經濟法、國際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法律職業道德與職業責任;
試卷二:刑事與行政法律制度。包括:刑法、刑事訴訟法、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
試卷三:民商事法律制度。包括:民法、商法、民事訴訟法 (含仲裁制度);
試卷四:實例 (案例)分析。包括:法理學、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刑法、刑事訴訟法、民法、
商法、民事訴訟法。
香港、澳門將設考場
為方便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國家統一司法考試,司法部同意香港特別行政區律政司和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法務司的建議,自 2005年起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和澳門特別行政區設立考區、考場,舉行國家司法考試。
在香港、澳門工作、學習或者居住的香港、澳門居民,應當在香港、澳門承辦考試組織工作的機構指定的報名點報名。在內地工作、學習或者居住的香港、澳門居民,可以在香港、澳門報名,也可以在內地居所地司法行政機關指定的報名點報名,並按要求提交相關材料。在內地報名的,須提交在內地工作、學習或者居住的證明。
2005年國家司法考試對港澳居民不實行網上預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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